各市委宣传部,各市文明办,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,各市广播电视局、新闻出版局、广告协会,各相关院校、各广告经营单位:
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,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激发爱国热情、弘扬社会新风中的重要作用,经研究,决定组织“江苏省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”,活动由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工商局、省广播电视局、省新闻出版局主办,省广告协会承办,南京银都广告商务有限公司协办。请各市委宣传部,各市文明办,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,各市广播电视局、新闻出版局和广告协会认真组织、精心安排,特别要注意做好相关高校大学生的组织工作。活动办法等文件详见附件。
本次活动组委会联系人:顾粤西、袁琦;联系电话:025-83321128-0919;传真:025-83312495。
附件1.征集办法
附件2.征集作品登记表
附件3.征集作品汇总表
附件4.征集作品分类统计表
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明办
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
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广告协会
二○○九年七月三日
主题词:公益 广告 活动 通知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7月3日印发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共印:120份
附件1:
征集办法
一、参加资格
全省广告从业人员、各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等。
二、作品主题
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“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”主题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以展现人民群众通过积极参与道德建设、文明创建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激发爱国热情、形成良好风尚为主要内容,形象生动地反映各族人民奋发向上、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,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祥和、喜庆热烈的浓厚氛围。
三、作品类别
(一)平面类。
(二)影视类。
(三)广播类。
四、作品标准
各类参评作品均为原创性为主要标准,遵守《广告法》和国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符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、社会公德、主流价值、行业规范等要求。
五、作品规格及要求
(一)平面类。
作品刻录在光盘上(文件存储格式为JPG,分辨率:300dpi),作品名称需与登记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。
(二)影视类。
1.报送的影视广告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,存储格式为MPEG或AVI。
2.时间不得超过30秒,前留5秒倒计时。
3.作品片头要有作品名。
(三)广播类。
1.报送的广播广告作品每条须刻录在光盘上,存储格式为MP3。
2.时间不得超过30秒。
注意:
1.每一条广告须刻录一张光盘。
2.系列作品不得低于3幅(含3幅),一个系列广告须刻录一张光盘。
3.光盘内的文件名为广告作品名。
4.光盘盒上须标注广告作品名、作品类别,参评单位全称,作者姓名。
六、参评要求
(一)参评作品需填写两张登记表。
(二)请认真填写登记表,登记表中除签名手写外,其余项目均打印工整,内容真实、准确,不得涂改。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(三)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单位名称、作者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。
(四)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3人(影视类不得超过5人),并在登记表创意小组名单和登记表签字一栏中按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作者的顺序填写。
(五)每个参评者(创意小组)上交的参评作品同一类别、同一选题的只限1件。
(六)要保证作品质量,制作的光盘要逐一认真检查,保证能够读写出来,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,将取消参加资格。
七、奖项设置
本次活动设全场大奖1名、各类别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6名。奖额分别是:全场大奖10000元,一等奖5000元,二等奖3000元,三等奖1000元。
八、截稿时间
截稿时间为2009年8月30日,以邮戳为准。
附件2:征集作品登记表
地市: 所在单位:
|
作品类别 |
1、平面类( )2、影视类( )3、广播类( ) |
|
选题 |
|
单件/系列: 幅数: |
|
作品名称 |
|
|
创意说明 |
|
|
创意小组
成员名单 |
|
|
小组代表
联系方式 |
姓名 |
|
联系地址 |
|
|
电话 |
|
电子邮箱 |
|
|
手机 |
|
身份证号码 |
|
|
声明及约定事项:
1、所有作品报名前,必须征得作品所有权人的同意及授权,方可报名参加;
2、报名单位取得授权后,将视为其拥有该作品完整、合法的著作权,若有任何纠纷,引起第三者之法律追究者,报名单位同意一律取消其参加或得奖资格,一切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;
3、参加作品概不退还,主办单位或其指定单位有权将参加作品进行展览、播放、发布和编辑出版发行,其版权属主办单位;
4、参加者对上述各项声明及约定,均无任何异议。
报名者签名: 单位(公章): |
|
|
|
|
|
|
附件3:征集作品汇总表
单位名称: 单位盖章:
|
序号 |
类别 |
广告名称 |
报送单位全称 |
作者名 |
联系电话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注:此表为报送参加单位报送作品时统一填写的总表。(请填写工整)
附件4:征集作品分类统计表 市
备注:此表统计的内容为各分区、各院校、各组织单位收到作品时的情况,而不是指分区评奖之后的情况。